各學院、各相關部門:
根據我校所在地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會議的精神,現將我校關于在2009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開展征兵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江漢大學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南南
副組長:范純新
組 員:劉曉天 梅春榮 楊知勤 蔡 鷹 張兆文
余青明 詹志明 羅 毅 李家峰 余漢生
史 彬 徐劭英 陳 軍 易仁首 胡承林
楊榮耀 張 艷 宗 微 李衛東 張捍萍
周漢平 邱紅心 鄭道俊 徐良益 陳勁松
范雄飛 王連慶 楊壯來
征兵辦公室設在人民武裝部,范純新同志任主任,張兆文同志任副主任。
二、征集的主體對象
征集的主體對象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2009年應屆畢業男生、2009年入學的男生、2010屆畢業男生。
三、報名條件
(一)本人自愿,家長同意,可以報名應征。
(二)
(三)入學前的戶籍關系在本省內(以武漢地區為主)。
(四)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
(五)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
四、時間安排
(一)組織準備階段 2009年10月14―16日;
(二)宣傳發動階段 2009年10月16―31日;
(三)報名、登記階段
(四)體格檢查階段 2009年11月2―13日;
(五)政治審查階段 2009年11月14―25日;
(六)定兵送兵階段 2009年11月25―
(七)工作總結階段 2009年12月20―31日;
五、入伍后的學業安排和退役后復學事宜的有關政策規定。
我校在校生自愿應征,入伍后的學業和退役后復學事宜的有關政策規定,學校按照上級有關文件以及《關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應征入伍及退役后復學有關工作意見》(江校學[2004]62號文件)執行。
六、征集辦法(報名程序)
(一)自愿報名應征者,應認真、詳細地了解領會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征入伍的有關政策規定(江校學[2004]62號),對照本通知第二條的要求,征得家長同意后,以書面申請的形式(申請書上要有家長簽署同意的意見并簽名或蓋章),在學院征兵工作小組(學工辦)報名登記,填寫表格,并交近期免冠的一寸登記照片4張(黑白、彩色均可)。
(二)在學院征兵工作小組報名登記后,在校等候參加政治審查和體格檢查,做到隨時通知隨時到位。
(三)政審體檢雙合格的應征者,經復審復查后,由轄區政府征兵辦公室組織相關方面定兵。被批準入伍后,新兵的軍齡一律從
七、幾點要求
(一)各學院要成立征兵工作小組,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把征兵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法律賦予的義務來完成。
(二)各學院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采取召開主題班會,舉辦黑板報等形式,對學生進行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人民解放軍和獻身國防事業和軍隊建設的教育。
(三)各學院、有關部門應按照征兵工作安排,扎扎實實做好每個階段每個環節的工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輸送高質量的兵員。
(四)各學院于11月4日16:00以前將本學院報名應征登記表報校人民武裝部。聯系人:張兆文、蔣革勝。電話: 84225108。
(五)各學院于本學期結束前,按照江校學[2004]62號文件精神,指定專人做好入伍學生的后續工作;次年3-6月,協助入伍學生家長(或親屬)辦理清退相關費用,注銷戶口和身份證等相關手續。
附件1:2009年冬季征兵各學院應完成的工作
附件2:2009年冬季征兵宣傳口號
附件3:江校學【2004】62號文件
江漢大學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冬季征兵各學院應完成的工作
10月16―31日,學校、學院開展宣傳發動工作(如掛橫幅、條幅,辦黑板報、召開主題班會等等)。
10月底以前各學院應通過有效聯系方式提醒、催促2009年上半年報名預征的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地兵役機關報名應征并且做好跟蹤、催促和落實工作。
2010年3月―6月,為2009年冬季入伍學生辦理清退學費、住宿費及畢業班學生關于畢業證等相關手續。
附件2:
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宣傳口號
1、認真貫徹落實《兵役法》,積極做好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
2、在校大學生服兵役,是法律賦予的光榮義務!
3、在校大學生入伍,是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之路!
4、響應國家號召服兵役,做新時期高素質軍人!
5、投筆從戎到軍營錘煉成才,報效祖國在部隊建功立業!
6、在校大學生參軍服兵役,為國防建設作貢獻!
7、國無防不立,民無兵不安!
8、學文讀理為成才,尚武從軍固國防!
9、向積極報名應征入伍的在校大學生致敬!
10、向支持報名應征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家長致敬!
附件3:
關于全日制在校生應征入伍后及退役后復學
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校學【2004】62號
各學院、各有關部門:
為了做好全日制在校學生應征入伍后及退役后復學的有關工作,根據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軍區司令部、省軍區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
(【2002】司動字第31號)等文件精神,我校對在校學生應征入伍及退役后復學有關工作的意見如下:
一、應征入伍后有關事宜
(一)關于學籍、檔案保留
學校保留其學籍、檔案至退出現役后的一年內。
(二)關于戶口、身份證和《優待安置證》的辦理程序
學校從在地征兵機關領回入伍學生的《入伍通知書》和《優待
安置證》(一般是在學生入伍3個月后領回),由學校通知其家長(親屬)來校領取。家長憑《入伍通知書》到學生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其戶口注銷、身份證上交手續;家長憑《入伍通知書》和《優待安置證》到學生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和區(縣)民政部門辦理《優待安置證》的登記及相關政策的落實手續。《入伍通知書》和《優待安置證》的個人留存聯由家長(親屬)妥善保存。
(三)關于學業
報名應征的學生應和其他在校生一樣,按學校安排參加本學期所
學課程的考試;確因征兵工作安排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憑校武裝部的證明,在學院辦理緩考手續;被批準入伍的學生,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根據平時學習情況,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由學院記入學習成績報教務處,并隨同學籍保留到退役后的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和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準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
(四)關于學雜費、住宿費
學生入伍后,其已交的本學年學雜費、住宿費根據本人自愿,可
由學校負責管理,本人或家長保存好學雜費、住宿費的收據,退役復學時,不再交納當年的學雜費、住宿費;也可由學校退回剩余部分。退費手續由家長(親屬)憑《入伍通知書》和交費收據在校財務處辦理。
二、退役后復學有關事宜
(一)關于報到
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學生,應持相關證件到征兵機關(學校所在地的區人民武裝部)報到,辦妥相關手續后,再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
對新兵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留在部隊服役的,學校準其復學。服現役期間受除名、開除軍籍處分或被勞動教養、判刑的,不予復學,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暫行規定》(民[1988]安字18號)文件執行。
(二)關于復學手續辦理程序
退役后要求復學的學生,應持退役的相關證件,盡快到學校辦理復
學手續。經批準復學的學生,由教務處根據其入伍前所學專業、年級安排,若原專業停招,可安排在相近專業學習。在教務處辦妥復學手續后,持教務處通知到財務處交納學費等相關費用。交費后,持交費收據到學院辦理插班學習和安排住宿等手續。最后,在保衛處辦理戶口和身份證手續。
(三)關于學費
退役復學學生的學費,按復學所學專業的學費標準交納;其家庭經
濟困難的,可優先安排勤工儉學崗位。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一次二等功、一等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對辦理轉專業的按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交納。
(四)關于專升本、轉專業和報考研究生
退役后復學學生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科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學習,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對報考研究生的,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由招考學校考慮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關于綜合考評、評選三好生和獎學金
退役復學學生,在復學的當年年度德、智、體綜合考評中加計德育分10分。在評選三好生和各類單項獎及獎學金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原享受獎學金的,從復學當月起提高一個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至該學年度結束。
(六)關于士兵檔案
退役后復學學生,其服役的士兵檔案應交回學校學生檔案室管理,本人不得拆封。
三、本意見從印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江校(籌)【2001】121號和江校學【2003】72號同時廢止。
江漢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