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園小區56戶未收房業主:
由于你們未收房,天源物業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將江漢大學告上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00九年九月一日(2009)武民商終字第1281號判決書,就此做出“江漢大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天源物業空置房物業管理費和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以應交空置房物業管理費為基礎,從2008年5月5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計收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上浮50%計算)”的終審判決。根據這一判決,江漢大學已支付空置房物業管理費和延期付款違約金。現在,我們受學校委托,通知56戶未收房業主:請你們于本通知在校園網上公布的30日內,到江大園小區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收房手續并支付物業管理費和延期付款違約金事宜。30日內若仍不收房,將被學校視為自動放棄集資建房購買權處理,所屬房屋將另行分配。
特此通知。
(此通知在學校校園網上公布30天,視為送達。)
江漢大學后勤與產業管理處
江大園小區業主委員會
200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