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園小區各位業主:
據查,現有部分業主違反江校[2005]40號文件第十四條的規定,將住房出租給學生、轉借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根據江大園業委會與中原黃浦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和學校相關部門的意見,江漢大學后勤與產業管理處、江大園業委會現已委托中原黃浦物業公司,對江大園小區部分業主出租住房給學生、轉借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進行清理、整頓、清退。希望相關業主能夠配合中原黃浦物業公司依法、依規進行地清理、整頓、清退工作。住房承租使用人抵制、破壞清理、整頓、清退行為的法律后果,由出租業主承擔。
特此通知
附:委托函
江大園業委會